患者真的是上帝吗?
患者真的是上帝吗?
曾经一度仿照“顾客是上帝”的说法,有些医疗机构提出过“患者就是上帝”的说法,也曾经将消费者权益法引入到医疗纠纷的处理中。那么,患者真的是上帝吗?
先看一下上帝的概念——“一个你看不见,摸不到,但是真实存在的神。你的父亲如何待你,他也会如何待你,而且会比你父亲待你好。不管你做错什么,他永远爱你。只要你信他,愿意认错,他会把你带进天国,享受永生。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籍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籍着他造的。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圣经·约翰福音》”。
看来上帝是万能的,患者也是万能的吗?如果是,患者就不用到医院求医了。在疾病面前,患者恰恰是无能为力的,他们真的希望医生是万能的上帝。在这个口号之中,患者的地位似乎是高高在上的,但又是处于虚无缥缈之中。
这个口号实际是想表达医生应该象信徒虔诚地信仰上帝一样对待自己的患者。这实际只揭示出医患关系中的一个方面——非技术层面。
医患关系中包括两个层面。技术层面与非技术层面,技术层面包括了疾病的诊断、治疗和指导。在这一层面上,医生是占据垄断地位的。患者几乎只有接受的义务。但在另一层面——非技术层面,医患的关系就是对等的了。患者需要医生对其人格的尊重,对其痛苦的同情,对其礼貌不周的宽容,对其隐私的理解等等。在这一方面说“患者就是上帝”还是可以理解的。
那么,患者是消费者吗?医患关系是合同关系吗?如果是,在消费领域,买卖双方平等自愿是基本准则,在患者一方还可以这样理解,但在医生一方,也本着这样的准则,就背离了医生的公益的性质。合同是法律社会保护合同双方利益的法律文件。双方都是在在合同范围之内取得利益的最大化,这无可后非。但在医患关系中,如果医生是为了获得利益的最大化才提供服务,那就太可怕了。而实际上,目前我们的医疗并没有完全摆脱经济关系。这也是频频产生医疗纠纷的重要原因。举证倒置法律的出台也是基于这样的时代背景。在病房有时看到患者忍着痛苦在偷偷地研究一日清单,最后向医生探寻心中的问题,面对此情此境,医生多是理解、同情、寒心、反感。心中对患者无戒备的心就此关闭了。
医患关系究竟是什么关系,在中国古代医书中早有阐释,“医术,乃仁术也;医者,父母心!医生要象家长对待自己成年子女一样对待自己的患者。本着一颗永远爱他们的心,内心深处时时挂念自己的患者。尊重他们的人格,保护他们的隐私,敢于批评其不良的生活方式,但又宽容他们特殊的生活方式。勇于坦白医学的局限性和自身技术、条件的局限性。得到患者如同对父母一样的理解。这时,医患关系也就和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