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

2025-07-17 01:07:20

5月20日,公安部在广东省试点启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我市也于同日启用。今后市民申请和使用证件将更为便捷,并能够实现自助通关。另外,现行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在有效期内仍可继续使用。

据了解,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与传统本式通行证相比,具有自助通关,安全便捷的特点。持有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市民,要使用自助通关系统赴港旅游时,必须符合以下3个条件,包括16周岁以上并持有电子通行证及赴港签注、申请电子通行证时已授权同意入境处使用其指纹模板信息和曾经持电子通行证经传统柜位成功办理入境及登记手续。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分为有效期五年和十年两种,其中,有效期为五年的签发给申请时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而有效期为十年的签发给申请时16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据了解,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在有效期内仍可继续使用,并按现行规定申领贴纸签注;对于证件遗失、被盗或有效期不足一年的,可申请换领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此外,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本人提交申请的,应当由监护人陪同。

市出入境管理支队工作人员提醒,从20日起,市民可就近选择潮州市局、湘桥分局、枫溪分局、潮安分局和饶平县局的任一出入境窗口办理电子通行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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